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方人口发展状况,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凡年度考核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授予荣誉称号,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晋升职务。

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各类规定应当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