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Repealed

种子经营应当执行种子经营许可制度。

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种子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市或者区、县种子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