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通航建筑物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航建筑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设备故障、防治船舶污染、自然灾害、防汛度汛等应对措施。

通航建筑物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船舶应急通过机制,对军事运输、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等船舶实行优先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