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Repealed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经营回收和加工,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收购的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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