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汾河流域内的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标志牌。排污口设置后不得随意变动。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排污口。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