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驾驶车辆进入核心保护区的,由古镇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不听引导、劝说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