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因煤矿文化遗产发生变化,经评估确认具有文物价值的,依法认定为文物或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评估确认已不存在保护价值的,撤销其煤矿文化遗产称号。

撤销煤矿文化遗产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