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违反规定在临街立面设置遮阳雨篷或者吊挂空调室外机及其他有碍市容的物品。

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不得修建实体围墙,可以设置透景、半透景围栏、栅栏,或者采用绿篱、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

Local Regulations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