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9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给无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