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建立健全向社会力量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机制。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保障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公益性投入。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