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市场经营管理者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场内经营者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