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Amended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已经履行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不承担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