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6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废止。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