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环境现状;
(二)区域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三)本区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承载能力;
(四)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区域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论证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选址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论证区域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评价结论。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