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源头减量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