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应急等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申请予以许可的;

(二)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对举报人的举报不受理、不及时查处的;

(四)其他不履行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