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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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地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科学编制全市城市树种规划,推广种植乡土树种、色叶树种以及市树市花,体现季相变化,彰显地域特色。

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