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Amended

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老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普通住宅、商业体以及办公楼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属于前期物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二)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后提交业主大会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方式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