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治县养蜂者应当到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备案的养蜂者可以免费申领《养蜂证》,并可优先享受技术服务。

备案资料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养蜂者姓名、住址和养蜂地点;

(二)品种、数量、来源;

(三)免疫、检疫、消毒情况;

(四)养蜂生产记录。

《养蜂证》有效期三年,到期后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重新核验。

Local Regulations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