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和有可能埋藏古墓葬、古遗址的区域。

因特殊情况无法避开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原址保护或者异地迁移保护。

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相应级别指导不可移动文物异地迁移保护工作,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异地迁移保护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应当将迁移保护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报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原址保护、迁移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5,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