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已经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携带车辆及其行驶证和双方身份证明,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