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以集中式供水或者其他符合卫生标准的水为水源,供水水质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二)制水设备的设置符合城市管理规定和卫生规范要求;
(三)做好制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四)配备水质检验人员和设备,按照规定频次和项目进行水质检测,每半年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资料。没有配备水质检验人员和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水质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五)根据水质状况定期更换水质处理材料。更换水质处理材料的,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六)制水设备置于设备所在区域的视频监控范围之内,或者自行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七)在制水设备醒目位置公示经营单位相关情况、管理人员联系方式、水质检测和水质处理材料更换记录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