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由市、旗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或者市、旗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