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加强在人员密集场所、社情复杂敏感区域、重点目标等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必要时可以组织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演练。综合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