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