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三、四项,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的,由邮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第三十八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