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本行政区域内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南,确定推广应用的目标和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点推广应用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