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Chapter 4 教师Article 29Repealed教师应当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应当符合规定的教师岗位聘任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聘用和调配教师。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安排教师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8Article 2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