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委员11至15人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由派出机关任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不得担任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