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应当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