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燃料装置,应当在具有机动车改装资质并依法取得许可的燃气汽车改装机构进行。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燃料装置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新购机动车需要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石油气燃料装置的,应当先进行注册登记,后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变更手续时应当提交燃气汽车改装机构出具的改装合格证。

两用燃料机动车行驶证副证应当标明两用燃料汽车字样。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