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Chapter 6 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Article 52In force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按照要求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当事人拒不服从、无力实施或者遇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紧急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措施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费用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承担。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7Article 5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