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Chapter 2 资金支持Article 15Amended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设备融资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的直接融资;对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进行政策培训和融资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债券。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6Article 1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