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销售灭杀病媒生物的药品应当标明名称、许可证号、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以及厂名和厂址。

鼠药、灭鼠毒饵的包装物以及投放区域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急性剧毒杀鼠药剂。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