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预防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格的支出控制体制,完善财务监管机制,防止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严禁预防单位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或者“帐外帐”。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