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对不执行本条例的单位,由国防教育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经教 育不改的,国 防教育委员会可以提出处理建议,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对不接受国防教育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必要的行 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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