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国防教育经费在干部培训费或者职工教育费中列支。

学校的国防教育经费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经费在民兵事业费、训练统筹费、以劳养武收入中列支。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