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高新区应依法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建立风险投资基金, 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发展。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国内外金融机构可在高新区设立内外资银行,开展信贷等金融业务。

高新区经批准可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和保税生产资料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