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