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立职工书屋、走廊书屋、图书室、阅览室(数字阅读室)、书刊架等,并向公众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