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利用三苏遗址遗迹资源传承弘扬三苏文化,鼓励开展三苏文化有关学术研究、文艺作品创作、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以及举办三苏文化有关活动。

市人民政府可以举办以三苏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节庆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