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从事住宿、娱乐、休闲保健、美容美发等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每年定期组织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包括艾滋病检测项目的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