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三)公开服务项目、标准和价格,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四)履行旅游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约定的旅游项目或者强行要求旅游者购物;
(五)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得从事有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旅游经营活动;
(七)接受有关部门对其价格标准、服务质量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填报旅游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八)在旅游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