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级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本市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所需资金。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