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市级政府投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市级政府投资,是指利用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