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本市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宜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