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假种子,是指以非种子冒充种子,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种子。

本条例所称劣种子,是指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种子或者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种子或者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