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本条例所称林木种质资源库,是指收集和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的场所,包括原地保存、异地保存、设施保存等方式。
本条例所称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区,是指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林木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建立的保护区域,是原地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的主要形式。
本条例所称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地,是指在适宜林木种质资源生长的地域设立的专门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的地点,包括原地保护地、异地保护地。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