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生产、经营转基因林木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销售转基因林木种子的,应当使用明显的文字标注,并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