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在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科学规划建设公交车专用道和停靠站点。

公交车专用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标线,其他车辆不得在公交车站点停靠。借用公交车道的,不得影响公交车正常通行。

Local Regulations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